用户名
密 码
企业 个人
关于我们-合作招商-虚拟主机-联系我们-加入收藏-
| 首    页 | 创意策划 | 营销管理 | 原创专栏 | 媒介宝库 | 广告书籍 | 招聘求职 | 器材展场 | 会员中心 |
| 媒体刊例 | 企业大全 | 行业动态 | 广告商情 | 广告法规 | 光盘资料 | 广告征集 | 媒体代理 | 会展信息 |
| 广告博客 | 地产策划 | 媒介杂谈 | 活动方案 | 广告实战 | 广告生活 | 在线投稿 | 广告社区 | 广告模特 |
广告商情中心  |求购信息销售信息代理信息招商信息招标信息广告语征集| 徽标设计征集|全部信息
商 情 搜 索
分 类
关键字
当前位置:广告商情中心-->广告语信息-->详细内容
5000元 有奖征集文成县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
发布公司: 时间:2008-5-4 字体: [大] [中] [小]

明天开始,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将在《温州日报》等媒体组织宣传,公开征集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志。       征集活动于2008年4月10日正式开始,到2008年5月10日截止。主题口号应征作品要求符合我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定位和宣传,充分体现文成生态旅游的主题内涵,结合我县旅游的独特风貌,富有创意,语言精炼,要求每条口号控制在15字以内,条数不限,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。
      形象标识标志设计要求融合“山水文成”图案形象和“文成”字样(或字母)等形象识别元素,有再创作的空间,要好看、好懂、好记、好用。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,能够体现文成县旅游的文化内涵和景区特色。且要求作品为单幅。征集的主题口号及形象标志作品,由文成县风景旅游管理局评审小组进行评选。 
      另外,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,未曾公开发表,应征作品一经录用并获奖,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,设一等奖各一名,奖金各5000元,二等奖各2名,奖金各1000元,三等奖3名,入围者10 名。
      邮寄地址;文成县府大院5号楼 风景旅游管理局市场科收  电话:0577—67821122   传真:0577—67833799;
      电子邮件:sck3331@163.com;
      手机短信发送:13868668896,13968921138

      文成县系明开国元勋刘基故里,地处温州市西南部,飞云江上游,境内山水秀丽,人文荟萃,生态环境优美。
       文成境内分别由峡谷景廊、百丈飞瀑、天顶湖、刘基故里、朱阳九峰、飞云湖、岩门大峡谷,铜铃山峡、龙麒源、双龙等十大景区组成。景区总面积137.16平方公里,有南方红豆杉等国家珍稀濒危树种18种 ,有黄腹角雉等国家珍稀保护动物17种 ,森林覆盖率高达70.6%,是个天然的“大氧吧”。有高达207米的“全国第一高瀑”——百丈飞瀑、国家级森林公园——铜铃山国家森林公园、国家重点文保单位——刘基庙(墓)。具有瀑雄,峰奇,湖秀、潭丽,名胜古迹众多,动植物景观丰富的特色;具有特色的刘基文化,老区文化,畲乡文化和华侨文化水乳相溶,构成了独具的文成的特色。是一处集湖光山色之大成,融人文自然景观为一体的科考探险、休闲、度假、旅游观光的理想胜地。
一、主办单位:文成县风景旅游管理局。
二、征集时间:2008年4月10日——2008年5月10日。
三、具体要求:
(一)主题口号征集要求:
1、符合文成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定位和宣传,主题突出,个性鲜明,能充分体现文成旅游深厚的文化底蕴及丰富的旅游资源;
2、结合文成县旅游的独特风貌,富有创意,语言精练,易读好记,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;
3、每条口号控制在15字以内,条数不限。
(二)形象标识征集要求:
1、标识要包含“山水文成”图案形象和“文成”字样(或字母),构思新颖,造型优美,色彩明快,富有时代感和立体感;
2、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,并能体现文成县旅游的文化内涵和景区特色,具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;
3、作品单幅。
四、投稿方式:
    注明作者姓名,联系电话,联系地址,电子邮箱和身份证号码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口号,标识征集”字样。
1、邮寄地址;文成县府大院5号楼 风景旅游管理局市场科收     邮编:325300;
2、电话:0577—67821122   传真:0577—67833799;
3、电子邮件:sck3331@163.com;
4、手机短信发送:13868668896,13968921138
五、奖励办法:
    征集的主题口号及形象标志作品,由文成县风景旅游管理局评审小组进行评选,设一等奖各一名,奖金各5000元,二等奖各2名,奖金各1000元,三等奖3名,奖金各500元,入围者各10 名,奖励任一景区门票3张。
六、其他
1、对于获奖作者,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将专函和电话通知,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。
2、应征作品一经录用并获奖,其著作权,修改权,使用权等均归文成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所有,不另发稿酬,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文成县风景旅游管理局。
3、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,未曾公开发表,我局对来稿可能产生的侵权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文成县风景旅游管理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O八年四月一日
http://wcez.org/News/16052-1.html

赞助商广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