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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,在成都(三)
作者:平沙逐浪 时间:2004-2-6 字体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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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广告故事
(三)
早上上班的时候,妈妈告诉我,下周就搬家,“我知道了!”我应了一声,“反正又不远!”父母的公司分了套新房给他们,就在通锦桥,这是一个成都很老的小区,据说还不错。
匆匆出了门,自行车依旧‘吱呀,吱呀’的叫着,我看了看表,还早,可以慢慢骑过去。在我上班的路上,有个很著名的餐厅——努力餐,是革命烈士车耀先开办的,古香古色的,但是我从来没有去过。它的对面就是金河大酒店,它的旁边树立着另一个成都的象征——辛亥革命时四川保路运动死士纪念碑,围绕这个碑的是成都人民公园,一个我在小学时快踏烂的公园,那茶园,那池塘,那假山,都留下了我和兄弟们征战的痕迹。《少林寺》上演后,又成为我们苦练‘少林功夫’的地方,不过这功夫练下来,除了回去挨打,就什么也没有的。
“小任,电话!”才到公司,刚刚报完到,老会计陈孃就在叫我。
“谁呀?”我问,我觉得自己还没有彻底睡醒,这个电话也未免太早了吧。
“快来……”陈孃笑了,然后压低声音很神秘的对我说:“一个女孩子。”
“还问锤子呀,你快去接晒!”晖竖起耳朵听到以后,放下报纸对我说,“有好事,有好事……”
“喂……”我拿起了电话。
“平生,我是娟娟。”我一听,立即兴奋了起来,“是你……”
“你昨天啷个不给我电话呢?”娟娟问我,“忘了嗦?”
“嘿嘿,不是,我买了本书。”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,实际上确实是忘了,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先以这种不知所云的回答来搪塞。毕业以后,我开始不断的给娟娟写信,直到家里也申请了电话。每天一个电话给她,几乎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。昨天,我想一定是因为看书的缘故,我很直白的向她开始解释,娟娟笑了起来。
“好了,不跟你一般见识了,瓜儿,”娟娟缓缓的说,“樊斌中午回来了,下午到银行来找我,你早点来喔!”
“喔,知道了!”能被放过一马,我着实松了口气。
“你买的啥子书嘛?”娟娟这才问我,我如实作了汇报。
娟娟又笑了起来:“管你啥子大师,反正下午记到早点到!”
“好……”我不住点头。
“够了嘛,她又看不到。”晖又开始灌水了,完全一副受不了的样子。
娟娟是我高中、大学的同学,高中时候和我同桌,是一个很乖巧的女孩。在学校的时候,班上公认她长得很像香港演员周海媚,除了脸要园一点,几乎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。同桌一年,我终于在高中毕业时,在她留言本上写了一首诗,然后鼓起勇气问她要家里的电话,她给了我,我于是开始经常给她打电话。我承认,我喜欢上了我的同桌,但是又害怕她拒绝我,心里的感觉一直压抑不住。
毕业时,她叫我帮她去买几张卡,我高兴坏了,能帮她做事,实在是求之不得。我一下午就不辱使命,满载而归。卡的样式,她非常满意,这让我一个晚上都兴奋不已。喜欢一个人的感觉,实在是奇妙,有一种抑止不住的欲望和精力,愿意为她付出一切。医生说,这是一种爱的激素在发挥作用,我不了解,只知道她一个电话就完全叫我激动起来。我不时抬头看看墙上的挂钟,盼望着快到五点半,那是她下班的时间。
这一天过得实在漫长,我没有和晖去看电影,也没有心思去。带到公司里的《广告大师奥格威》一页也没有看。办公室窗外就是人民南路的钟楼,今天也似乎和我故意作对,走得很慢。
终于到了五点半,我骑上车,一溜烟来到春熙路的外文书店,娟娟所在的银行就在它的旁边。这是农业银行成都市分行蜀都支行下属的一个分理处。我停好车,还没有进银行大门,娟娟就看见我了。她示意我等着,然后从职员出入口跑了出来。
“你还晓得准时嘛。”娟娟笑吟吟的说,她把头发结了一个马尾辫,穿着她那一条浅蓝色的连衣裙。她个子也算比较高的,我是一个标准的二等残废军人,个头只有1.66米,而她就有1.63米,要是穿上高跟鞋,我不知道会是什么效果。
“我跟你讲嘛,等一会儿我带你们去吃巴客船!”她显得很开心。不要说她,就是换成我,也是很开心的。樊斌是我们俩的高中同学。高中毕业后,他没有去读书,参军到了重庆,还是空军。我和他是很要好的关系,时常书信来往。这次他从重庆回来休假,是我很早以前就知道了,只是没有想到他没有通知一声,就出现在了成都。
“但是巴客船太贵了晒,我看不要去,换个地方!”我在想今天我一定要出钱,这个时候,怎么能让娟娟小看我呢。
“没得啥子的,今天发了120块钱,你说是不是白捡的嘛!”娟娟笑了起来,“你娃今天不要出哈,以后归你。”
我没有反对,心想到付钱的时候,主动些就好了。这应该是最基本的常识吧。
“你在门口瞧到,我先进去,早完早了,嗯?”娟娟吩咐着。
“要得,你快点完。”我笑着看她跑进去。娟娟是班上的才女,她很喜欢徐志摩。有一次,我看到她的笔记本上写了一段小诗:
轻轻地我走了
正如我轻轻地来
轻轻地我招手
不带走一片云彩
我以为是她写的,对她大赞一番,以为可以广博她的喜欢,谁知道她哈哈笑了起来,“你娃真是不学无术,没得文化,我要写得出来噻,还坐在这跟你娃胡搅蛮缠。”后来她告诉我,这是徐志摩的诗,于是我冲到新华书店,一口气买了三本徐志摩的诗集。
娟娟为这个事情,拿我开心了很久。其实她也许不知道,我很喜欢她读英语时的声音,很悦耳,很动听。老师也这样认为,时常抽她来读。开始追她以后,每每在班上遇到她读英语的时候,我就他别开心,似乎老师也赏识我。不过现在的我终于有了自知之明,就凭我这点英文墨水,外加不全的五音,没有吓死人,已经算对得起ABC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