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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(RMB:元) |
一版(报眼) |
20000 |
整版 |
30000 |
半版 |
15000 |
1/3版 |
10000 |
1/4版 |
7500 |
1/8版 |
3400 |
1/10版 |
3000 |
零散小面积广告 |
平方厘米/20 |
报缝(遗失、声明)等广告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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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缝一条 |
3000 |
半条 |
1500 |
中介信息(百字以内) |
200 |
以上均为一次性刊登费用,继续刊登者可优惠 |
刊登广告须知
1、刊登广告应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及有关法规办理,并持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,须提前五天来我社申请登记。
2、刊登药品、类药品广告,请出具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广告审批表;医疗嚣械广告则应出具医疗器械广告审批表。
3、刊登食品文选,请交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食品文选审批表。
4、刊登技术商品广告,应出具技术市场管理部六的技术商品文选审批表。
5、工商企业和个人商户请分别携带企业会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;申请发布个人启事、声明、征婚等广告者,请携带居民证及所在单位的证明。
6、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,应需交验生产许可证。
7、标明“注册商标”或注册标记的,则需出具商标注册证。
8、广告刊出后如出现与原稿不符的重要差错,本报负责免费对错误部分更正一次,原已刊出的文选仍按规定收费。
9、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,广告稿务应撰写清楚。广告内容如有不妥,本报有权加以删改或拒绝刊登。
10、广告费请在广告刊出前付清,款或汇票未收到时,刊期顺延。
11、刊户委托本报设计,免收设计费;套红加收300元;加急另收30%加急费。
12、有关通行通知、公告、通告起价1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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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、如果:创意:加收广告额的10%;指定版面:加收广告额20%;指定时间:加收广告额20%;套蓝广告:加收广告额20%;套红广告:加收广告额30%